考试
考试分为笔试、心理素质测试、面试和体能测评。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,其中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%。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,实行合格制。
(一)笔试
1.笔试科目及分值:综合管理类职位、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,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%。
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申论》和《专业科目》,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%、30%、30%。
2.心理素质测试:心理素质测试于2017年9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,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。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,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。
3.笔试时间和地点:笔试定于2017年9月23日至24日进行,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。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(不含过期身份证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簿)进入考场,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4.笔试成绩查询: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。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自动化系统处理分数,没有人工登分、核分的过程,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,因缺考、违纪、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,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,查分结果于2017年1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。加分、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(
http://www.abrsj.gov.cn/)上公布。